1.实验中心建制
(1)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与有关学院相关学科密切结合,全面负责全校农业机械工程训练、机械工程实训、创新训练以及相关实验的教学任务。
(2)中心由学校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规划、论证及建设,学校每年向中心提供实验费用,保证中心正常运转,包括设备维修和改造费用。
(3)中心在承担学校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
(4)中心资源利用率达95%以上,并向校内外开放,做到资源共享。
(5)学校聘任中心主任一人,中心主任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中心规划和建设;下设副主任三名,分别负责机械和电工电子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及实验专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设分室主任八名,负责各实验室的具体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建制示意图:
为了对实验中心的工作加强监督和促进实验中心更好的发展,学院成立了实验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实验中心具有高学历、高级职称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其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实验中心的全面工作,参与中心的实验教学、实验中心规划、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等环节,增加了实验中心工作的透明度。
2.管理模式
实验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与管理、实验室建设等负责教学资源的统筹调配以及实验中心的发展。中心副主任配合主任工作,负责新实验项目开发及新实验仪器设备研制等工作。
中心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拓宽人员的流通渠道,实验教师可以竞争各实验室负责人,其它学院的教师可以在中心兼职实验教学,本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以在不同岗位上流动等。院内流动、院间交流、校外引进等机制的建立,使实验教学中心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心人员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共同参与制订中心发展规划、课程建设目标和实验教学改革,设备购置和实施实验教学计划。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订实验室规划、实验项目设置及其实验开放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通过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后实施,中途要检查,项目完成后要验收、评比。
仪器设备的采购按照《山东农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价值超过2万元的单件仪器或者大宗低值实验用品学校招标委员会要进行招标购置,实验中心提供技术指标和要求,仪器设备的验收要有实验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参与,验收至少要三人同时在场,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拒收。中心的实验仪器设备、材料和物资,由各实验室责任人分类归口管理,承担中心内部资源调配,协调安排实验教学、科研和对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
建立实验室交接班制度,实验任课教师在实验课完成后,要填写实验室交接班记录,对于实验中学生的出勤情况、实验情况、仪器的损坏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做详细记录,实验技术人员每个实验班次完成实验后要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处理,保证下一个班次实验课的顺利进行。
由实验教学团队负责制定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申报教学改革项目以及相关实验室建设等。
教学辅助人员包括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务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日常管理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仪器设备维修人员。
3.资源利用情况
中心资源统筹调配,全部大型仪器设备不仅为院、校的多门课程实验教学服务,而且还为毕业设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大学生SRT全面开放,同时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对校内外科研提供服务,为社会服务。在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维护下,实验仪器设备的完好率经常保持在99%以上,帐物卡相符率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