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3-28
 

为加强机械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场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结合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所属专业特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实验室定位。实验室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支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平台,面向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公共平台实验室以服务本科生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专业特色实验室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并重,兼顾科研和社会服务;研究室(所)以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并重,兼顾本科生创新教育和社会服务。

2、实验室管理目标:明确实验室的责任主体,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在保证正常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实验室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验室管理规定

1、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教学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室由实验技术人员具体管理,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设备、仪器的维护与保养。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制定实验实习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计划及使用和管理,并建立台账。

3、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仪器设备良好技术状态,确保实验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4、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5、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与实验实习和科研活动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8、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并定期与实验中心签署安全责任书。

9、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10、非学校、学院安排以及教学计划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学院或中心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三、实验室使用规定

1、实验室管理责任主体为实验中心,以实验专职管理人员为唯一责任人。

2、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教师应服从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维持实验室日常环境卫生。

3、进入实验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对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出现责任事故的,实验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实验室,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4、实验室优先安排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其它情况使用实验室的应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并在批准时间内使用。但使用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

5、本科生课程实验一般按实验课程表进行,课程外实验采取预约申请制度,使用人填写“使用实验室申请表”,经中心批准后可进入实验室,并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学生使用实验室应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

6、研究生论文课题使用实验室(设备),使用人需填写“使用实验室申请表”,经导师和中心批准后可进入实验室,并使用相关仪器设备。研究生使用实验室应有指导负责管理。

7、教师科研、社会服务等使用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使用实验室申请表”,经中心批准后可进入实验室,并使用相关仪器设备。

四、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进入实验室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大型贵重仪器使用前后均进行交接检查,实验期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按性质作如下处理:

1、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仪器损坏,应全额承担维修费用并写出检查,报学院批准,视情节酌情处理。

2、属意外损坏,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学院,可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3、属仪器本身原因(比如老化等)无法避免的仪器损坏,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学院,可免于承担维修费用。

五、附则

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机械中心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7.12.2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