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仪器使用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11-13
 

 

    1、本科生、研究生等使用室外仪器需经培训或由熟悉仪器的人员帮助操作,方可借用。

    2、借用前,使用者要在3-5天之前提交使用计划(包括使用仪器的名称、使用时间),以便合理按排。

    3、借用仪器时,先到实验室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

    4、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私自调整仪器部件和程序。仪器一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做好记录并报告管理人员。

    5、使用完毕,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按时办理仪器归还手续,否则,对其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运行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6、若造成仪器损坏,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验室共用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