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3-10-05
 

一、仪器设备是重要的固定资产,是确保实验教学、对外开放工作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要切实加强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实事求是,认真对待该项工作。要依据学校的有关统一布置和要求,及时收录仪器设备的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及时地上报学院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三、若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任务,在正式采购前应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职能部门的招标采购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四、大型精密仪器若因意外事故导致损坏,在组织及时修理维护的同时,应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以寻求支持和帮助。

五、仪器设备信息的采集、整理与汇总上报工作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或途径随意更改或下载仪器设备信息。

六、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将本实验中心的特色仪器设备及其使用,面向校内外相关部门或单位加以推广,以吸引他们前来开设实验、科技合作和咨询,促进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信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