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农业大学“双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重视、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关于举办第二届泰安市“双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特举办山东农业大学“双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未注册企业)和企业组(已注册企业)进行比赛。企业组按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分类。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强。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计划赛后六个月内在泰安市内注册成立企业。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成员,与其他任何企业、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非上市企业。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获得前四届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省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加过首届泰安“高新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参加本次比赛。
二、大赛程序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
初赛采用书面评审方式,以参赛选手提交的项目计划书为准,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复赛采用8分钟 PPT演示陈述+ 12分钟现场答辩(8+12)形式,以全体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根据参赛项目得分,择优推荐参加泰安市第二届“双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及国家、省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
三、奖项设置
面向参赛企业设立创新项目奖。按复赛分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面向参赛团队设立创业项目奖。按参赛团队的50%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企业组、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均依据复赛得分高低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5月1日-5月9日
报名方式:参赛团队以书面形式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打印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于5月9日晚7:30-10:00上交本部机电团委。电子版材料(项目计划书和信息统计表统计表均以“双创杯+项目名称+队长姓名”的格式命名)于5月9日晚10:00之前发往邮箱(sdaujdxy2014cj@163.com)。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企业组).doc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团队组).doc
第二届泰安市“双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机电团委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