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2015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含相关政策、体检标准等,见附件)
发布时间: 2015-06-01
 

 

关于做好2015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7 22 岁之间的在校男生,年龄不超过24 岁的2015 年应届毕业男生。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既可以在高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女兵网上报名后由省军区统一组织征集,学校不再组织。

二、身体条件

1.身高162cm 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的+25%-15%

2.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3.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工作进程

(一)网上报名

兵役登记:应征对象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间截至6 30 日。

应征报名:完成兵役登记后点击“应征报名”,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完成应征报名。

时间要求:为便于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体检,根据泰山区武装部的统一安排,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于6 30 日前完成报名。

(二)体检政审

7 1 日前后,泰山区武装部组织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初检;8 30 日前后组织学生复检。学生应提前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持表参加初检和复检。体检合格的办理政审手续。

(三)学费补偿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北校区1 号办公楼402 室,联系人:宋伟,联系电话:824687866878),统一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根据泰山区具体通知,一般于2016 8 1 日前发放到位。

(四)定兵走兵

9 1 日开始,确定入伍去向,欢送新兵。学校为入伍在校生统一办理休学手续。

希望广大同学认真对待,通过解放军这所大学校、大熔炉的锤炼,有利于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征兵工作具体联系人:刘承磊,13793848040.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doc

2015年大学生征兵政策解读.doc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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